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的文件要求及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生 计划 |
1 |
1002Z5 |
医学信息学 |
01 |
医学大数据及信息感知 |
刘宴兵 |
2 |
2 |
1002Z5 |
医学信息学 |
02 |
健康医疗大数据治理及应用 |
肖明朝 |
1 |
3 |
1002Z5 |
医学信息学 |
03 |
人工智能在医学影像中的应用;大脑疾病的影像分析处理 |
雷都 |
1 |
二、报考条件
报考博士“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符合我校2023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基础上,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有效期为近八年成绩);
(2)新托福(IBT)成绩≥80分(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3)雅思(IELTS)成绩≥ 6.0(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5)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6)新GRE≥305分(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二)学术水平要求
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三、考生报名(2023年5月5日9:00-5月7日17:00)
1.“申请-考核”制考生须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报名。操作流程请参照《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详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公告)。
2.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
(7)发表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获权专利批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批文或立项任务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4,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1)《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5,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若与申请导师联系存在困难,请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23-68480060 65714288。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请同时将《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发送一份到182426891@qq.com。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四、资格审查(2023年5月7日17:00-5月8日12:00)
(一)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的学术水平排序标准
具体参见附件7《“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比例
1.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5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的学术水平排序,按招生指标与进入考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若报名人数低于可进入考核人数,直接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将公示所有报名人员的排序,同时将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统一公示。
3.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参加考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入学后对所有电子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缴纳复试费
请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要求缴纳复试费。
温馨提示: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六、综合考核
(一)第一志愿考生正式考核(2023年5月10日13:00开始)
考核日期 |
专业代码 |
考核专业 |
研究代码及方向 |
2023年5月10日下午13:00开始 |
1002Z5 |
医学信息学 (学术学位) |
01医学大数据及信息感知 02健康医疗大数据治理及应用 03人工智能在医学影像中的应用;大脑疾病的影像分析处理 |
(二)考核地点安排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图书馆四楼(裙楼)医学信息学院会议室
(三)正式考核
1.同一专业考生复试序号于复试前半小时由学院组织考生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由考生在考核时随机抽取。
2.形式、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总时长为30分钟,包括PPT汇报10分钟(PPT制作及汇报形式为全英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2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3.应急预案
(1)如考生因自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由考生向我院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报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如何处理。
(2)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考核中断,由考核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考核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预案》执行。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考核材料,逾期提交视为无效报考。
2.考生在正式考核前一小时内,提交申请考核材料纸质原件供我院查验核实。
3.正式考核时,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或传播。
4.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我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考核环节。特别提醒:不能按我院的要求完成考核各环节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八、录取规则
(一)考核期间存在以下问题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二)在本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学院本学科范围内将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学术水平排序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核总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在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8),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在拟录取结果公布的12小时内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182426891@qq.com。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调剂相关政策详见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九、监督和复议
医学信息学院党总支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医学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医学信息学院办公室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23-68480060 65714288。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十、其他
关于报考条件、学习年限、录取、导师、就业、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注意事项以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执行。
附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4.《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5.《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
6.《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7.《“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8.《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