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谨、高效,提高研究生招生考试质量,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手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信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一)参照国家以及学校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实行差额复试。
(二)强化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二、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复试工作首位,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人才的机制。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
(三)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强化复试小组在复试中的责任,着力开展对研究生导师的培训工作,提高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三、考生复试的基本条件
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凡符合国家基本复试要求,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到达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也可参加复试,但须按相关规定调剂。
四、导师招生指标安排
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导师招生指标,以导师学术水平、培养经费、培养质量为基本指标,向学术水平高、培养质量好、承担有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
1.承担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基金项目、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的导师或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的导师直接获得招生指标。
2.2018年首次招生的导师只能招收1名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
五、复试录取工作基本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进行差额复试。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各学科专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复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四)学院将复试成绩上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对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汇总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考生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并按相关要求上传教育部招生信息公示平台。
(六)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
(七)经教育部审核后,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调剂要求及程序
一志愿考生调剂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复试校内调剂说明》(附件1);二志愿考生调剂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调剂预公告》(附件2)。
七、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赵文龙院长担任组长,学院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担任成员,统一组织本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工作,接受学院党支部的监督检查。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
学院按照学科,成立2个复试专家小组,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组长由熊兴良教授担任,小组成员由3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及医学信息学学科组长由赵文龙教授担任,小组成员由3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组成。
复试专家小组应根据学科的特点,按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形式及命题。面试成绩的评定采取复试专家小组集体评分。
八、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形式
1.笔试: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外语能力、阅读分析能力、理解相关专业外语文献能力、掌握相关专业外语词汇程度等;专业知识主要是在初试基础上考察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程度。
综合知识测试难易程度应以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能够取得良好成绩(试卷总分×80%)进行掌握。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仪表举止、外语听说水平、知识结构、科研技能(包括创新性思维与能力、科学研究思维)、分析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等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每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复试小组采用标准化面试,对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面试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考生中英文自我介绍,考察考生中英文口头表达能力,要求考生表达准确清晰流利;②面试专家使用英文与考生进行简单交流,考察考生英文听说能力,要求考生能够听懂常见的对话内容,能够较流畅地使用英文进行日常话题和相关专业知识交流;③面试专家提问,提问内容应涵盖考生本科阶段学习基础、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考生社会实践活动能力、考生创造性思维能力、思想道德品质、三观、人生规划、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等内容;④考察考生言谈举止及行为礼仪,考察考生思维是否敏捷,谈吐是否得体,是否具备基本的日常行为礼仪。
(二)复试内容
复试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思考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信记录;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科研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
(三)复试要求
学院将通过展板、网络等形式将学院各学科招生人数、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现场有明显标识,在复试过程中学院招生秘书负责安全保卫以及秩序维护等工作,保证复试过程平稳有序。复试专家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抽烟、闲聊,确保复试工作秩序井然。复试过程,学院党支部、纪委全程参加,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像资料由学院收集并刻录成光盘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保存录像资料一年备查。
(四)考生体检
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
对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试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阶段。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九、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且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考生总成绩包括3部分:
1. 初试成绩:50%;
2.综合知识测试:25%;
3.面试:25%。
十、复试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凡在招生工作中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私下与考生达成协议,或为自己、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研究生招生管理人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人员、研究生导师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纪委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医学信息学院办公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办公室电话:023-68480060。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组织复试。
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
2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