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人工智能+学科群建设,促进我校智慧医学学科发展,决定启动2020年度智慧医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需求。
2.具有较好的智慧医学前期研究基础,具有在研科研项目,项目可行性较强。
3.经过2-3年建设,在智慧医学领域能够产出较为明显的成果,如能够满足临床医疗需求的产品,或者以产品为依托的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等。
4.能够培养智慧医学相关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3-5名以上。
二、立项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15-20万元/个。
2.一般项目5-10万元/个。
三、项目执行期限
1.重点项目2-3年。
2.一般项目1-2年。
四、结项基本条件
1.项目结项应达到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各项结题目标。
2.研究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智慧医学项目内容一致;成果在发表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年重庆医科大学智慧医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字样,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有“重庆医科大学医学数据研究院”,未经注明,不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五、申报条件与信誉保证
1.遵纪守法,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且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参加者必须是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姓名代签、冒签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3.凡申请人获得过智慧医学项目,不得申请。
4.超过规定时限久拖不结项者,撤销项目并追回全部经费。
六、申报程序与审核把关
1.申报工作由科研处、研究生院、医学信息学院和医学数据研究院统一组织,集中申报;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医学数据研究院。
2.各学院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负责;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明确意见。
七、提交材料及时间
申报书电子文档(PDF版本)于2020年8月15日前发至医学数据研究院邮箱,纸质件待评审通过后再提交。
联系人:王佳,杨淋淋
联系电话:65714288, 65714685
邮箱:mdsa@cqmu.edu.cn
附件1.申请指南
附件2.创新实验申请书
研究生院 科研处 医学信息学院 医学数据研究院
2020年7月17日
附件1
申请指南
1.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疾病精准诊疗辅助决策分析
2.上市后药物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综合评价
3.基于数据驱动的药物安全风险信号感知与监控预警研究
4.医学影像大数据与智慧医疗研究
5.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6.基于DRGs的医疗智慧管理研究
7.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健康信息传播机制研究
8.健康大数据集成与决策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创新
9.基于健康医疗的智能可穿戴设备研究
附件2
重庆医科大学智慧医学研究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学科分类:
项目申请人:
申请人单位:
申报日期:
重庆医科大学
二○二○年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由项目申请人依据《重庆医科大学智慧医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以及签订任务书的重要依据,申报书的各项填报内容须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层次清晰。
2. 本申请书中所有栏目均需如实填写。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请注明中文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3. 本申请书需电子版报送报送。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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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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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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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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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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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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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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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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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导/博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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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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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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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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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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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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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果形式及字数(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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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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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限8人)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学位 |
工作单位 |
研究专长 |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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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要内容 |
(限填300字) |
预期 研究 成果 |
(限填200字) |
申报单位意见 |
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包括是否同意推荐,申报书所填内容是否准确等):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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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正文
(一)研究背景及立项依据
1.研究目的与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 3.前期研究基础 4.主要参考文献 |
(二)研究目标与内容
1.研究目标 2.研究内容 3.特色与创新点(限500字以内) |
(三)预期结果及研究成果
(四)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1.工作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条件,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3.申请人近五年研究经历及成果 |
(五)年度研究进度及考核指标
研究 目标 |
指标 名称 |
考核指标 |
考核方式(方法)及评价手段 |
立项时已有指标值/状态 |
第一年标值/ 状态 |
第二年指标值/ 状态 |
第三年指标值/ 状态 |
完成时指标值/ 状态 |
目标1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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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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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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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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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考核指标”,指相应成果的数量指标、技术指标、质量指标等,其中,数量指标可以为论文、专利、产品等的数量;技术指标可以为关键技术等;立项时已有指标值/状态可填写“无”,若某项成果在立项时已有指标值/状态难以界定,则可填写“/”。
(六)经费预算(单位:元)
序号 |
预算科目名称 |
金额 |
1 |
一、资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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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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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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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购置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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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试制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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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设备改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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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设备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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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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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统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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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病例观察随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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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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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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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7.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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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8.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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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9.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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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二)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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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二、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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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一)项目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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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二)其他来源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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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项目经费仅用于制度政策研究,包括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不支持支付患者治疗等费用、仪器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劳务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项目绩效上限为总经费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