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医学信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3-29 点击数量: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文件精神及《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文件规定,结合医学信息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复试

(一)选择院系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学院。具体操作方法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特别提醒:

1.所有考生(包含报考仅在一个学院招生的专业的考生)均须选择学院,否则学院无法获得考生信息,不能参加复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无论何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学院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轮复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不得提前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4.考生须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方向选择学院。

5.考生须点击“提交”,完成选择。提交后,所有填报信息不得修改。

(二)提交复试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3月30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指定邮箱(182426891@qq.com)发送复试材料;

复试材料包括:

1. 必填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必须)”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4)学生证:应届生提供(或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并按要求本人手写签名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考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9)诚信复试承诺书:“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要求本人手写签名。

(10)《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2. 非必须材料: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非必填)”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2023年330日24:00前)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复试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

专业名称

备注

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9:00-13:00

电子信息

复试

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14:00-19:00

医学信息学

复试

2.复试地点安排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图书馆四楼(裙楼)医学信息学院会议室

3.复试

(1)同一专业考生复试序号于复试前半小时由学院组织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由考生在复试时随机抽取。

(2)形式、内容:

①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②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③科研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 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应急流程

复试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预案》执行。

(4)注意事项

复试前,考生应保持个人电话畅通,以便学院能及时与考生联系;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五)缴纳复试费(请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六)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2023年4月4日12:00前,学院官网将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1.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在我校研招网官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分别于2023年4417:00前发送到院系指定邮箱182426891@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第二阶段复试(同一专业内调整招生方向或学院)

同一专业是指6位招生专业代码完全相同。

(一)待第一志愿复试工作完成后,再行确定是否开展第二阶段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第一轮复试结束后,未被拟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同一专业调整招生方向或学院。具体操作方法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三)每名考生先后有两次申请同一专业招生方向和学院调整的机会,每次申请后须重新参加复试(若同学院同一专业不同方向为同一复试专家小组一起进行复试,可不再重新参加复试)。考生每次申请调整的志愿与前一批次复试选择的志愿必须不同,可以是招生方向不同或者是学院不同或是招生方向、学院均不同。

(四)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调整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本轮复试。未参加第一阶段选择学院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本学院本专业招生方向间调整(即未参加第一阶段复试的考生在首次选择调整学院、方向时所选专业方向须与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完全相同),但可以参加招生学院间的调整。

(五)考生一旦拟录取,无权再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

(六)第二阶段复试中“提交复试材料、资格审查、演练、复试、确认拟录取”程序同第一阶段复试。考生申请调整学院即为自愿按照申请调整后学院的要求准备备用复试系统。

三、预计调剂专业

我院调剂专业信息待第一志愿复试工作完成后,再行确定是否开展,最终的调剂信息以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四、其他

(一)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如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复试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于规定时间寄(交)到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发放调档函事宜另行通知)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须于规定时间以机要或EMS形式寄送,不接收本人自行递交档案。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有权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学籍。

五、监督和复议

医学信息学院党总支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医学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医学信息学院党总支办公室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23-68480060 65714288。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

2023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