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医学数据研究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26 点击数量: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医学信息学院及医学数据研究院2019年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二)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进一步加强学院、研究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复试小组在复试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复试小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录取工作质量。

(四)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专业/领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分数线”)执行。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医学信息学院、医学数据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赵文龙院长担任组长,医学信息学院教授委员会教授、医学数据研究院院务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统一组织本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工作,接受医学信息学院党支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

医学信息学院、医学数据研究院成立1个复试专家小组,小组成员由5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的特点,按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形式及命题。面试成绩的评定采取复试专家小组集体评分。

四、复试安排

(一)第一志愿复试(复试时间:3月29日)

第一志愿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已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到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名单以外的考生不得参加。

(二)调剂复试(复试时间:4月9日-4月底)

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要求、名额、时间、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学院接收符合条件的校内、校外调剂生源参加复试。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复试比例控制在1:2。

五、复试录取基本程序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在3月28日向医学信息学院、医学数据研究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二)医学信息学院、医学数据研究院按有关规定于3月29日组织复试,按照复试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名单。

(三)学校研究生院对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学校将拟录取考生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并按相关要求上传教育部招生信息公示平台。

(五)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

(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形式、内容

(一)笔试: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外语和专业知识各50分。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每生面试不少于10个问题,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情况由复试小组掌握。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

(三)体检: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七、调剂

(一)调剂原则

医学信息学院、医学数据研究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报考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报考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

(二)调剂基本条件(1、2、3、4点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考生初试单科55分以上、总分315分以上;

3.初试成绩排序条件如下:英语成绩为第一排序条件,总成绩为第二排序条件,政治成绩为第三排序条件。

4.调剂专业代码前两位必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

5.计算机成绩优异者优先。

(三)其他说明

1.学校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参加复试。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差额复试。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学院调剂名额、具体调剂要求、学业水平标准、程序及调剂复试办法将于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八、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且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成绩:50%;

复试成绩:50%(其中综合知识测试:25%;面试:25%)

九、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9月底之前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研究决定。师生双选的基本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本培养单位中二级学科内选择导师。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培养单位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招生纪律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招生政策做好复试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医学信息学院党支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医学信息学院、医学数据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医学信息学院党支部办公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党支部办公室电话:023-68480060。

(二)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组织复试。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学院、研究院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

重庆医科大学医学数据研究院

2019年3月25日